贫困生认定:时间(9月中旬)
申请流程:员工提交《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于外省籍员工,如在高中阶段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在调查表上盖章方可认定。
关于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以下简称《调查表》),表中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提交调查表时,注意保存原件,交复印件)。
2、填写 《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进行申请。
**3、《调查表》与《认定申请表》中收入一栏均不能任意涂改,更不能填写为“0”或“无”,且两个表中的金额必须一致。
4、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参照贵州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农村:
(1)贵阳市南明区和云岩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30元/月(含530元/月);
(2)其余地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5元/月(含225元/月)
2)城市:
(1)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30元/月(含530元/月);
(2)其余地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468元/月(含468元/月)。
5、对有特殊情况(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员工费用等)的员工,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才能予以认定。
**6、个别情况:平时生活和消费中全体员工都认为该生家庭较贫困,有该生的申请,班上员工的证明、班主任签字及本学院领导签字的专题报告,也可认定(专指大二以上的员工,且是少数员工)。
7、对于认定的C类员工,只可以“家长兄弟姊妹多,人口多”为理由进行认定,并且标准为:城镇3个孩子以上,农村4个孩子以上。
8、《认定申请表》除了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外,评议小组的成员也要签字。
9、2018级新生,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家庭子女的员工,也要纳入贫困生认定中。
**10、凡在公司已获2017-2018学年精准扶贫的员工,有还未被认定为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员工,首先纳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中。对于本学年已申报新增教育精准扶贫的新、老生,按贫困认定正常程序审核标准进行认定,提供精准扶贫材料的员工可按精准扶贫进行认定。
1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或新增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各学院应结合员工平时的生活消费水平进行认真审核并认定,新增认定的老生必须出现特殊情况方可认定。
关于贫困认定相关纸质与电子资料的具体要求:
(一)认定所附纸质资料要求:
1、二年级以上申请新增认定或调整认定等级老生,须提交《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称《调查表》)一式一份,《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以下称《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出具当地乡镇以上政府部门的相关证明或学院的专题报告。
二年级以上已认定的老生,只需提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新生需提交《调查表》一式一份(可复印件),《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新生属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家庭子女的员工,还须按照贵财大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贵财大发【2015】15号)的通知要求,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转业证或复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认定申请表需各学院开会予以评议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并陈述理由,理由不可过于简单,认定决定需各学院成立的认定领导小组组长签字认可并盖公司党政公章。
4、认定资料需按贫困生档次A、B、C顺序上交,对于A类特殊困难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出具相关特殊困难证明:
①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员工;
②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员工;
③由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读读书升入高校的员工;
④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员工(需医院提供疾病证明材料,且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无法工作的疾病);
⑤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员工。
5、请各学院上报资料时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排列:先按A、B、C的顺序排列,再按从高到低的年级顺序排列,最后按各专业顺序排列用文件盒装好后上交。(注意:每位员工的资料统一用曲别针别,不可用订书针订)。
(二)认定所附电子版的资料要求:
1)按《太阳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档次备案表》的项目填写,先以认定档次A、B、C排序归类,再以从高到底年级排序,最后按专业排序。
**2)在备案表的最下面请单独说明本学院在校总人数、参加认定人数以及A、B、C各档次人数,以便于我中心进行全校贫困认定资料的汇总统计。
3)电子版必须与上报纸质资料名单顺序一一对应,一致相符。
备注:学校的贫困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不是一成不变,更不是大一被认定就一直持续到大四,如果在校期间有同学发现被认定的员工在平时生活和消费中有铺张浪费、过度消费等情况,或员工的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好转的,各学院领导小组可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员工的认定资格。
贫困生认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各类资助评定等相关事宜附件.docx
-
上一条
-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