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交材料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18日,且在交材料之前班级需将选出的贫困认定结果公示一天,待所有同学公认无误后方可上报材料。
一、认定范围
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在校本科员工(包含贵州省与外省所有同学)。
二、本年度贫困认定同学应满足的条件(大二及以上年级需要新增认定)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贵州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员工,具体如下:
(1)农村:
①贵阳市南明区和云岩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30元/月(含530元/月);
②其余地区(含外省):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5元/月(含225元/月)
(2)城市:
①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30元/月(含530元/月);
②其余地区(含外省):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468元/月(含468元/月)。
2、在公司已获2016-2017、2017-2018学年精准扶贫,但尚未贫困认定的员工。
3、2018级新生中满足如下条件者:
①因病致贫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疾病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③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④复员退伍军人子女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转业证或复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⑤遭受自然灾害的提交的调查表内容可体现,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6精准扶贫员工需提供扶贫卡复印件或扶贫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扶贫卡或扶贫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则按以上①—⑤的类型给予认定。
4、大二以上员工中,需要新认定的除满足以上①—⑤的类型外,灾害必须提供乡镇以上政府盖的相关证明。
5、大二以上非精准扶贫且去年未被认定,虽无证明材料及调查表,但班级全体员工均认为该生贫困,且有该生的书面申请、班上员工的证明、辅导员的签字及学院领导签字的专题报告的员工(此类员工很少很少)。
已经贫困认定过的员工
凡符合上述1-5个条件任意一条者均需提交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在第四大点有详细论述;第2、3、4点中所涉及员工家中收入超过第1点中的标准的,需在汇总表备注一栏中标示出来,这个在第五大点也有详细论述)。
三、认定档次及标准
本次贫困认定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A、B、C三个档次,标准如下:
1、A档
对于A类特殊困难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出具相关特殊困难证明:
①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员工;
②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员工;
③由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读读书升入高校的员工;
④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员工,如尿毒症、癌症等(需医院提供疾病证明材料,且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无法工作的疾病);
⑤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必须达到汶川地震级别)或突发重大变故的员工。
A类员工各班生活委员必须严格审核员工材料,只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才可以认定为A类。
2、B档
符合上述认定标准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单位、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但盖有村委会、居委会章的证明不算),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困难员工:
①来自边远县区中的贫困地区和贵州省贫困山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②父母均下岗,且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者;
③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因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④单亲(非离异,即某一方过世)的农村员工,且家庭相对较困难的员工,也可考虑认定为B类。
⑤父母某一方有残疾,且有残疾证可以提供的认定为B类。
⑥其他特殊情况有证明的酌情办理。
C档
对于认定的C类员工,只可以“家中兄弟姊妹多,人口多”为理由进行认定,并且标准为:城镇3个孩子以上,农村4个孩子以上。
需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纸质版:
(1)之前已经认定过的同学必须提交《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不交者视为放弃认定资格。
(2)新认定的同学需提交:
①《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2份;
②《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份(简称“调查表”,用复印件);
③《调查表》辅助材料只需要提交一份即可,且为原件,无原件可以复印件,但必须真实有效。
④ 学期初提交精准扶贫申请表的同学,还需额外提交扶贫卡复印件或扶贫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 班级公示截图(详情参看第六大点)
生活委员提交班中上述材料同时,还需提交《太阳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档次备案表》的纸质版(附件二),辅导员需在上签字。
2、电子版:
生活委员还需提交附件二及班级公示的截图电子版,发至下面邮箱中:
注意:1、附件二中名单顺序以A、B、C档顺序排列,不得以其他顺序或随机排列!!
班中提交材料中,每个同学的《申请表》(附件一)和《调查表》必须夹在一起,且每个同学的材料放置顺序必须同《备案表》(附件二)的名单顺序一致。
3、报资料时每位员工的资料统一用曲别针(回形针)别,不可用订书针订。
五、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员工必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表中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只需提交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2、《调查表》与《认定申请表》中收入一栏均不能任意涂改,更不能填写为“0”、“无”或斜杠,且两个表中的金额必须一致。
3、《调查表》上的公章,若是18级新生使用的新表,可以是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以上政府公章的其中一个,若为老表必须为乡镇以上政府的章,精准扶贫相关证明必须为扶贫机构的公章。
4、《认定申请表》中员工陈述申请认定理由,请员工认真陈述,字数在100字以上,不可过于简单。
5、第二大点中所涉及的第2、3、4点中所涉及员工家中收入超过第1点中的标准的,需在《备案表》(附件二)备注一栏中标注“金额**元”(**为家中人均月收入的数目)。
6、18级新生中提交精准扶贫申请表的,《备案表》备注栏中标明 “18精准”;未提交精准扶贫申请表的员工,备注为“低保户/单亲/孤儿/残疾*级/**疾病/**灾害”。
7、学期初提交精准扶贫申请表的老生中,《备案表》中应标注“新增精准”;若金额超出文件上的最低标准,要备注具体数字,“金额**”。
8、2016-2017学年与2017-2018学年获得精准扶贫的员工,未在去年的认定名单中的,《备案表》备注为“2016-2017”或“2017-2018”。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大二以上员工若有员工需要提高档次,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且加盖乡镇以上政府的章才可调档,且备注为“调档*类”,若无则维持原认定档次。
2、有扶贫卡复印件或扶贫机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的可以精准扶贫进行认定,备注“新增精准”;若无相关精准扶贫证明材料,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如:低保证、残疾证、医院证明、受灾证明等,并以此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且备注“新增精准,低保户/单亲/孤儿/残疾*级/**疾病/**灾害”。
注:交材料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18日,且在交材料之前班级需将选出的贫困认定结果公示一天,待所有同学公认无误后方可上报材料。
公管学院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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