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老师介绍: 刘希磊,男,汉族,山东德州人,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太阳成集团公管公司党委副书记。自入校以来,刘希磊同志怀着对教育事业的执着和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孜孜不倦、克骄防矜。他所负责的班级曾荣获贵州省“十佳老员工班集体”的称号,他的员工曾入选“中国老员工骨干培养学校”并被选派赴德参加中德青年交流活动,他指导的社团被推荐参加全国百支理论型社团交流活动,其社团活动多次获贵州省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奖,并被推荐参评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他连续8年暑期组织并带领员工深入贵州基层开展三下乡活动。因工作成绩刘希磊同志曾荣获“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指导老师责任:俱乐部指导老师应当积极主动关注俱乐部发展状况,为俱乐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为俱乐部发展出谋划策,指导俱乐部负责人共同建设俱乐部。
(三)指导老师权利:
1、指导老师有权利在安全前提下或突发因素下决定活动是否能够开展。
2、指导老师有权利参与俱乐部任何活动并为决策提供意见。
3、指导老师有权利决定俱乐部的经费开支问题。
4、指导老师有权利提出俱乐部的人员任免及调动意见,并参与俱乐部讨论及确定。
5、带领员工参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调研活动。
6、进行公司产品活动,开展与俱乐部主题宗旨相符合的活动。
7、对俱乐部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老师义务:
1、指导老师有义务知道并了解俱乐部的性质、作用、结构以及决策层成员信息。
2、指导老师有义务为俱乐部的发展提供相关支持。
3、指导老师有义务关注俱乐部的发展动态,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关心、爱护全体员工,尊重员工人格,促进员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带领俱乐部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同学们的获得感,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6、为俱乐部发展寻找机遇。
太阳成集团公管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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