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8]148号)要求,公司现启动2018年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尚未缴纳2017-2018学年学费的员工不能参加评选。报送的《太阳成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初审名单表》需经计财处审核盖章或学院经审核后由分管书记签“经核实以上员工名单确无欠费”字样的签章。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的要求及我中心按照各学院贫困生占比分配名额(见附件,商务学院除外),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认真的组织评选。
三、各学院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名单在进行公示的同时,将本院员工资助工作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太阳成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学院行政签章的2017—2018年度有效成绩单、公示截图材料、本院2017-2018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及申请员工提交的《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资助工作小组负责人签章)、《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于10月31日16时前报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科(正德楼324室)。
四、各学院上报的员工材料排序须与《太阳成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初审名单表》顺序一致。
注:本次励志奖学金评选提供的是2017-2018学年的学习成绩,除大数据金融学院外,今年学校调整的专业的员工,在原学院进行评审。
以上相关表格均可在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中下载。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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